译文
鲁地的酒色如琥珀,汶水鱼紫鳞似锦。
山东小吏豪爽俊逸.提来这两样东西送给客人。
二人意气相投,两相顾惜,两条鱼一杯酒以表情意。
鱼儿吞吐双鳃,振起鳍鬣,跋刺一声,要从银盘中跳去。
唤儿擦净几案挥刀割肉,红的如同花落,白的好似雪飞。
为你下箸吃足了酒,著鞍上马,醉蒙蒙地归去。
注释
中都,唐代郡名,治所即今山东汶上县。开元九年,唐改蒲州(今山西永济蒲州)为河中府,建号“中都”。
鲁酒:鲁地的酒。
纹鱼:一种产于汶水的河鱼,肉白,味美。汶鱼是汶河流域所产的赤鳞鱼,古时用作贡品献给帝王。汶:汶水。汶水离中都二十四里。据《元和郡县志》,汶水北离中都县二十四里。
豪吏:有豪气的官吏,这里称美中都小吏。
远人:远来的客人,指李白自已。
呀呷:吞吐开合貌,形容鱼的两腮翕动。
鳍(qí)鬣(liè):鱼的背鳍为鳍,胸鳍为鬣。
拨剌:鱼掉尾声。
几:桌案。
霜刃:闪亮的利刃。
白雪:《文选》卷三十五张协《七命》:“尔乃命支离,飞霜锷,红肌绮散,素肤雪落。”李白诗意本于此,谓剖开的鱼红者如花,白者如雪。
箸:筷子。
著:登。
参考资料:
公元746年(天宝五年),李白卧病任城很久,秋天,病稍好,又去游览鲁郡,到达中都。中都一位久仰李白盛名的小官携斗酒双鱼到旅馆拜访李白。席中,李白诗兴大发,作此诗以酬谢。
参考资料:
这首诗记述诗人在浪迹江湖的旅途中,收到中都一小吏赠送的酒、鱼,便豪兴大发,烹鱼煮酒,二人对酌,直到酒酣饭饱,才“醉著金鞍上马归”。
“鲁酒若琥珀,汶鱼紫锦鳞,”是盛赞中都小吏礼物的珍贵。以“斗酒诗百篇”而著称的“谪仙人”李白,对山东名酒素有特殊的感情,曾经为此写下热情洋溢的诗句:“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中都小吏带来的美酒也是光“若琥珀”,这就使李白愈感谢小吏的情意。
中都小吏能以名贵的贡品金赤鳞赠送李白,可见其情深意长。李白在诗的头两句首先从光彩色泽上对鲁酒,汶鱼进行点染,说明礼物的名贵,为下文抒写小吏对诗人的挚情做好铺垫。“山东豪吏有俊气,手携此物赠远人”直抒胸臆,热情赞美中都小吏高尚的心灵,赞美小吏对李白这异乡“远人”的深情厚谊。第三句中诗人不用“小吏”而用“豪吏”,既是对小吏的尊重,又暗示出李白对中都小吏位虽卑,德却高的赞赏,换句话说,“小吏”德本高位却卑,说明封建社会的黑暗。
“意气相倾两相顾,斗酒双鱼表情素。”在这两句诗中,直接吟咏彼此之间的真挚的友谊。中都小吏和诗人的“两相顾”,因为二人的意气之“相倾”。而二人“意气相倾”的力量支点又都在于有不肯摧眉折腰事权贵的崇高心灵。正由于有了这共通的价值观,因此中都小吏对“赐金放还”的李白不但不鄙弃,相反,还“意气相倾”地“携斗酒双鱼于逆旅”来拜访。也正由于有了相通的心灵,因此李白对小吏那不附炎趋势的高尚品格才愈加钦佩,“斗酒双鱼表情素”一句是对“意气相倾两相顾”的补充,“斗酒双鱼”原本是中都小吏为“表情素”赠予诗人的礼物,但在“恨相逢之晚”的氛围中,诗人却将“斗酒双鱼”“借花献佛”般地反赠小吏,表达了诗人对小吏由衷敬慕的“情素”。
“双鳃呀呷鳍鬣张,跋刺银盘欲飞去”两句。是写赤鳞鱼出水后的神态:赤鳞鱼发着呀呷的声音,鳍鬣都大张开来,在盘中激烈地翻滚着几欲飞走。“呼儿拂几霜刃挥,红肥花落白雪霏”两句,重在描写宰鱼,做鱼的过程,意思是招呼孩子擦净桌案挥刀宰鱼,雪白肥嫩的鱼肉呈现在眼前。这里“呼”、“拂”、“挥”三个动词给人以欢快之感,使诗句的内在节奏感迅速加快;而“红”、“花”、“白”三种鲜亮的色彩,也给人以赏心悦目的感觉。这些充满动感和色彩感的字词的巧妙间用,显示出李白及其家人酬谢中都小吏时轻松快捷的心情。
结句“为君下筯一餐饱,醉著金鞍上马归”,意思是希望小吏开怀畅饮,之后再上马酣然归去。这首诗歌虽然不象《赠汪伦》、《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等诗作一样著名,但在李白描写友情的诗歌中仍不失为一首佳作。它体现了诗人对下层百姓的深挚友情。
李白自离长安后,饱览世态之炎凉,倍尝势力小人的鄙视。困窘之时,素昧平生的中都小吏能毅然冲破世俗樊篱,“携斗酒双鱼于逆旅”拜访李白,更显其心灵之美。同时通过揭露小吏的位卑与心灵的高洁之间所存在的矛盾,控诉摧残人才的封建社会。另外,此诗写鱼酒活灵活现,跃然纸上,而李白豪爽坦诚、热情待人的音容笑貌,也宛然可接。
“意气相倾两相顾”,也显示了一代大诗人与下层社会一小吏意气相投的真挚友谊及心心相印的心灵之美。
参考资料:
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据《新唐书》记载,李白为兴圣皇帝(凉武昭王李暠)九世孙,与李唐诸王同宗。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为醉时写就,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明堂赋》《早发白帝城》等多首。
太史公读秦楚之际,曰:初作难,发于陈涉;虐戾灭秦自项氏;拨乱诛暴,平定海内,卒践帝祚,成于汉家。五年之间,号令三嬗,自生民以来,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
昔虞、夏之兴,积善累功数十年,德洽百姓,摄行政事,考之于天,然后在位。汤、武之王,乃由契、后稷,修仁行义十余世,不期而会孟津八百诸侯,犹以为未可,其后乃放弑。秦起襄公,章于文、缪,献、孝之后,稍以蚕食六国,百有余载,至始皇乃能并冠带之伦。以德若彼,用力如此,盖一统若斯之难也!
秦既称帝,患兵革不休,以有诸侯也,于是无尺土之封,堕坏名城,销锋镝,锄豪杰,维万世之安。然王迹之兴,起于闾巷,合从讨伐,轶于三代。乡秦之禁,适足以资贤者为驱除难耳,故奋发其所为天下雄,安在无土不王?此乃传之所谓大圣乎?岂非天哉?岂非天哉?非大圣孰能当此受命而帝者乎?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
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
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
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