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夏(1436年—1516年),字时雍,号东山。湖广华容(今属湖南)人。明代名臣、诗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升任兵部尚书。刘大夏深受明孝宗宠遇,辅佐孝宗实现“弘治中兴”,与王恕、马文升合称“弘治三君子”,又与李东阳、杨一清被称为“楚地三杰”。明武宗即位后,刘大夏屡疏请辞,以太子太保衔归乡。刘瑾专权时,被罚戍肃州。正德五年(1511年),遇赦返乡,旋即复官致仕。正德十一年(1516年),刘大夏去世,年八十一。追赠太保,谥号“忠宣”。刘大夏能诗,有《东山诗集》、《刘忠宣公集》等传世。
山上巴子城,山下巴江水。中有穷独人,强名为刺史。
时时窃自哂,刺史岂如是。仓粟喂家人,黄缣裹妻子。
莓苔翳冠带,雾雨霾楼雉。衙鼓暮复朝,郡斋卧还起。
回头望南浦,亦在烟波里。而我复何嗟,夫君犹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