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舜民 生卒年不详,北宋文学家、画家。字芸叟,自号浮休居士,又号矴斋。邠州(今陕西彬县)人。诗人陈师道之姊夫。英宗治平二年(1065)进士,为襄乐令。元丰中,环庆帅高遵裕辟掌机密文字。元祐初做过监察御史。为人刚直敢言。徽宗时升任右谏议大夫,任职七天,言事达60章,不久以龙图阁待制知定州。后又改知同州。曾因元祐党争事,牵连治罪,被贬为楚州团练副使,商州安置。后又出任过集贤殿修撰。
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以“恣行酷政,民冤无告”劾去。
去之日,百姓遮府门愿留者,顷刻合数千人,手持牒以告摄郡事。摄郡事振手止之,辄直前不顾;则受其牒,不敢以闻。
明日出府,相与拥车下,道中至不可顿足。则冒禁行城上,累累不绝。拜且泣下,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且泣下。君为之抆泪,告以君命决不应留;辄柴其关如不闻。
日且暮,度不可止,则夺剌史车置道旁,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燃火风雪中围守之。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盖千数百人而未止。
又明日,回泊通波亭,乘间欲以舟去,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委曲谕之,且却且行。久乃曰:“愿公徐行,天子且有诏矣。”公首肯之。道稍开,公疾驰径去。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责诮怒骂,不啻仇敌。
呜呼!大官,所尊也;民,所信也。所尊之劾如彼,而所信之情如此,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将从智者而问之。
嘉庆四年,岁在己未,琉球国中山王尚穆薨。世子尚哲先七年卒,世孙尚温表请袭封。中朝怀柔远藩,锡以恩命,临轩召对,特简儒臣。
于是,赵介山先生,名文楷,太湖人,官翰林院修撰,充正使;李和叔先生,名鼎元,绵州人,官内阁中书,副焉。介山驰书约余偕行,余以高堂垂老,惮于远游。继思游幕二十年,遍窥两戒,然而尚囿方隅之见,未观域外,更历纓溟之胜,庶广异闻。禀商吾父,允以随往。从客凡五人:王君文诰,秦君元钧,缪君颂,杨君华才,其一即余也。
五年五月朔日,随荡节以行,祥飙送风,神鱼扶舳,计六昼夜,径达所届。
凡所目击,成登掌录。志山水之丽崎,记物产之瑰怪,载官司之典章,嘉士女之风节。文不矜奇,事皆记实。自惭谫陋,饴测海之嗤;要堪传言,或胜凿空之说云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