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庄(约836年- 约910年),字端己,汉族,长安杜陵(今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附近)人,晚唐诗人、词人,五代时前蜀宰相。文昌右相韦待价七世孙、苏州刺史韦应物四世孙。韦庄工诗,与温庭筠同为“花间派”代表作家,并称“温韦”。所著长诗《秦妇吟》反映战乱中妇女的不幸遭遇,在当时颇负盛名,与《孔雀东南飞》《木兰诗》并称“乐府三绝”。有《浣花集》十卷,后人又辑其词作为《浣花词》。《全唐诗》录其诗三百一十六首。
会于向,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
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肴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肴志也,岂敢离逷?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赋《青蝇》而退。
宣子辞焉,使即事于会,成恺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