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肩吾(780-861),唐宪宗元和十五年(公元820年)进士,唐睦州分水县桐岘乡(贤德乡)人,字希圣,号东斋,入道后称栖真子。施肩吾是杭州地区第一位状元(杭州孔子文化纪念馆语),他集诗人、道学家、台湾第一个民间开拓者于一身的历史人物。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司马相如,美丽闲都,游于梁王,梁王悦之。邹阳谮之于王曰:“相如美则美矣,然服色容冶,妖丽不忠,将欲媚辞取悦,游王后宫,王不察之乎?”
王问相如曰:“子好色乎?”相如曰:“臣不好色也。”王曰:“子不好色,何若孔墨乎?”相如曰:“古之避色,孔墨之徒,闻齐馈女而遐逝,望朝歌而回车,譬犹防火水中,避溺山隅,此乃未见其可欲,何以明不好色乎?若臣者,少长西土,鳏处独居,室宇辽廓,莫与为娱。臣之东邻,有一女子,云发丰艳,蛾眉皓齿,颜盛色茂,景曜光起。恒翘翘而西顾,欲留臣而共止。登垣而望臣,三年于兹矣,臣弃而不许。
“窃慕大王之高义,命驾东来,途出郑卫,道由桑中。朝发溱洧,暮宿上宫。上宫闲馆,寂寞云虚,门阁昼掩,暧若神居。臣排其户而造其室,芳香芬烈,黼帐高张。有女独处,婉然在床。奇葩逸丽,淑质艳光。睹臣迁延,微笑而言曰:‘上客何国之公子!所从来无乃远乎?’遂设旨酒,进鸣琴。臣遂抚琴,为幽兰白雪之曲。女乃歌曰:‘独处室兮廓无依,思佳人兮情伤悲!有美人兮来何迟,日既暮兮华色衰,敢托身兮长自思。’玉钗挂臣冠,罗袖拂臣衣。时日西夕,玄阴晦冥,流风惨冽,素雪飘零,闲房寂谧,不闻人声。于是寝具既陈,服玩珍奇,金鉔薰香,黼帐低垂,裀褥重陈,角枕横施。女乃驰其上服,表其亵衣。皓体呈露,弱骨丰肌。时来亲臣,柔滑如脂。臣乃脉定于内,心正于怀,信誓旦旦,秉志不回。翻然高举,与彼长辞。”
偶检丛纸中,得花瓣一包,纸背细书辛幼安“更能消几番风雨”一阕,乃是京师悯忠寺海棠花,戊辰暮春所戏为也,泫然得句。
人天无据,被侬留得香魂住。如梦如烟,枝上花开又十年!
十年千里,风痕雨点斓斑里。莫怪怜他,身世依然是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