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诗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有《大复集》。
张弟五车书,读书仍隐居。染翰过草圣,赋诗轻子虚。
闭门二室下,隐居十年馀。宛是野人野,时从渔父渔。
秋风自萧索,五柳高且疏。望此去人世,渡水向吾庐。
岁晏同携手,只应君与予。
忆秦娥(曹季明休沐日会同舍小酌,命爱女奏琴于帘间,索词。醉中口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