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卒年不详。一作张正壹。排行六。德宗贞元十九年(803)为左补阙,因上书言事得召见,同僚刘伯刍、王仲舒等数以酒食相过从,韦执谊恶其朋聚觊望,奏贬之(《通鉴》卷二三六)。宪宗元和元年(806)入为户部员外郎。二年随武元衡至西川,任节度观察判官(《八琼室金石补正》卷六八《诸葛武侯祠堂碑》)后入朝为谏议大夫,约于元和五年以国子司业致仕。事迹见《白居易集》卷五五《张正一致仕制》、《唐诗纪事》卷四五等。《全唐诗》存诗1首。
吴、长洲二县,在郡治所,分境而治。而郡西诸山,皆在吴县。其最高者,穹窿、阳山、邓尉、西脊、铜井。而灵岩,吴之故宫在焉,尚有西子之遗迹。若虎丘、剑池及天平、尚方、支硎,皆胜地也。而太湖汪洋三万六千顷,七十二峰沉浸其间,则海内之奇观矣。
余同年友魏君用晦为吴县,未及三年,以高第召入为给事中。君之为县,有惠爱,百姓扳留之,不能得,而君亦不忍于其民。由是好事者绘《吴山图》以为赠。
夫令之于民,诚重矣。令诚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泽而有荣也;令诚不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殃而有辱也。君于吴之山川,盖增重矣。异时吾民将择胜于岩峦之间,尸祝于浮屠、老子之宫也,固宜。而君则亦既去矣,何复惓惓于此山哉?昔苏子瞻称韩魏公去黄州四十馀年而思之不忘,至以为《思黄州》诗,子瞻为黄人刻之于石。然后知贤者于其所至,不独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已,亦不能自忘于其人也。
君今去县已三年矣。一日,与余同在内庭,出示此图,展玩太息,因命余记之,噫!君之于吾吴有情如此,如之何而使吾民能忘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