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7—499)即拓跋宏、元宏。北魏皇帝。鲜卑族。献文帝长子。五岁即位,太皇太后冯氏执政。改革吏治,实行均田制。加强户籍管理,推行三长制。孝文帝太和十四年,冯氏死,帝亲政,进一步改革。十七年,迁都洛阳。改鲜卑姓氏为汉姓,禁鲜卑服、鲜卑语,在洛阳立国子、太学、四门小学。重用中原汉族儒生,参照南朝典章制度,制定官制朝仪。加强鲜卑贵族和汉人士族之联合统治。二十一年,鲜卑守旧贵族穆泰等拥太子恂谋反,事败,赐恂死。在位二十九年,庙号高祖。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我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