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高楼上我借酒抒怀,遥望云水相隔的那一方。
云赤山峰依稀笼罩着大海的雾气,岸边的红枫远映着赤城山的殷红。
双飞的日月显得那么的神采奕奕,破碎的山河等待着补天的女娲。
我白白学了屠龙的本领,如今却束手无政,可是我的宝剑却在跳跃, 并闪烁出冰冷的寒光。
注释
一览楼:位于作者家乡松江城内。
危:高。
樽(zūn)酒:杯酒,此指代借酒抒怀。
蒹(jiān)葭(jiā):原意指芦苇,《诗经》中有《蒹葭》一篇,此指代思念南明政权。
云麓(lù):云山之意。
青海:古代少数民族聚居地,诗词中常用来代称边地。青海雾:以西北青海之雾代指满清势力已占领了半个江山。
赤城:山名,位于今浙江天台县西北,又称“烧山”、“消山”,此代指扶明抗清之决心。
屠龙:比喻有本领,有绝技,代指身怀绝艺而无用武之处。▲
这首诗作于清顺治三年(1647),是重阳日登高纵目时的感慨之作。
该作一开始,以赋笔展示了诗人的登高赋诗。这里的“蒹葭”出自《诗经·蒹葭》,诗人借此透露出他对“潇湘一涯”的深深怀念。至于“云麓”、“岸峰”,则以优美的笔调,工整而又对仗地写出诗人对眼前景色的感观。乍一看它是顺“南望”而展开,其实在它的背后,包含着一层更深的含义。从历史上看,自从南京弘光倾覆之后,明“唐王”在黄道周、郑成功父子的拥戴下,于福州继皇帝位,改元隆武。明“鲁王”在张国维等的拥戴下,也在浙江绍兴“监国”。在东南一隅,同时出现了两个明朝皇帝,这也就是诗的颈联所说的“双飞日月”。显然,诗人“南望”而浮现在眼前的,更是一种情绪、一种感觉,一种对隐藏在海雾、丹崖背后的那两个抗清政府的深深眷恋。明白了上述含义,“双飞日月”、“半缺山河”也显得容易理解了。在“神骏”、“女娲”的背后,分明寄托着诗人最良好的愿望和深深的祝愿。
诗的尾联,则是抒发深深的感慨。曾几何时,面对清人“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暴行,陈子龙等“复社”中坚,曾揭竿而起,领导、发动了一场声势浩荡的江南抗清起义。可是,由于起义缺乏统一的指挥,各地义军先后被清军击破。曾经飘扬过抗清旗帜的松江城。最后也终于陷落。诗人虽侥幸逃脱,面对亲朋好友纷纷遇难、面对敌人烧杀掳掠,他的心情,自也可以想象。诗中“屠龙”,正是流露出这样一种情绪。诗人借助《庄子》中的典故,把自己曾费尽心血,学会了“屠龙”本领,可是到头来,面对血雨腥风却一筹莫展的那种失望,表现了出来。当然,尽管如此,诗人并不就此消沉。结句的“剑锋腾踏”,诗人借助自己手中的宝剑所表现的那份躁动与闪闪寒光,披露出他急于重新投入战斗的决心。
总之,这是一支英雄的悲歌。它是诗人面对惨淡的局势,而发出的出自内心的呼唤。字时行间,流露出他对南方小朝廷的深深祝福,同时也表现出壮志难酬、壮心不已的那种慷慨与悲凉。
该诗虚实结合,所谓“实”,即诗人从登楼所见写起,“樽酒赋诗”“望潇湘”,见“青海雾”“赤城霞”等,都是写眼前人事与景物,都是实写;所谓“虚”,作者亟待女娲补天之手来力挽狂澜,以及他回想自己空有屠龙之术难以施展,但仍然要拔剑起舞等,都是虚写。▲
陈子龙(1608—1647)明末官员、文学家。初名介,字卧子、懋中、人中,号大樽、海士、轶符等。汉族,南直隶松江华亭(今上海松江)人。崇祯十年进士,曾任绍兴推官,论功擢兵科给事中,命甫下而明亡。清兵陷南京,他和太湖民众武装组织联络,开展抗清活动,事败后被捕,投水殉国。他是明末重要作家,诗歌成就较高,诗风或悲壮苍凉,充满民族气节;或典雅华丽;或合二种风格于一体。擅长七律、七言歌行、七绝,被公认为“明诗殿军”。陈子龙亦工词,为婉约词名家、云间词派盟主,被后代众多著名词评家誉为“明代第一词人”。
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清风徐来,水波不兴。举酒属客,诵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少焉,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白露横江,水光接天。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冯 通:凭)
于是饮酒乐甚,扣舷而歌之。歌曰:“桂棹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客有吹洞箫者,倚歌而和之。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舞幽壑之潜蛟,泣孤舟之嫠妇。
苏子愀然,正襟危坐,而问客曰:“何为其然也?”客曰:“‘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此非曹孟德之诗乎?西望夏口,东望武昌,山川相缪,郁乎苍苍,此非孟德之困于周郎者乎?方其破荆州,下江陵,顺流而东也,舳舻千里,旌旗蔽空,酾酒临江,横槊赋诗,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侣鱼虾而友麋鹿,驾一叶之扁舟,举匏樽以相属。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
苏子曰:“客亦知夫水与月乎?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共适 一作:共食)
客喜而笑,洗盏更酌。肴核既尽,杯盘狼籍。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