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塞北的《梅花落》用羌笛吹奏,淮南小山为楚辞《招隐士》作词。
请你不要再吹奏前朝的曲子,来听听新创作的《杨柳枝》。
注释
梅花:指汉乐府横吹曲中的《梅花落》。
桂树:指西汉淮南王刘安的门客小山作的《招隐士》,其首句为“桂树丛生兮山之幽”。
翻:改编;一说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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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禹锡的乐府小章《杨柳枝词》,一共有九首,这是其中的第一首,可说是这组诗的序曲,鲜明地表现了他在文学创作上的革新精神。
首句“梅花”,指汉乐府横吹曲中的《梅花落》曲,用笛子吹奏(羌笛是笛的一种),其曲调流行后世,南朝以至唐代文人鲍照、吴均、徐陵、卢照邻、沈佺期等都有《梅花落》歌词,内容都与梅花有关。(见《乐府诗集》卷二四)这句意思说,起源于塞北的《梅花落》是用笛子吹奏的乐曲。
次句讲的是《楚辞》中的《招隐士》篇。相传西汉淮南王刘安门客小山之徒作《招隐士》篇来表现对屈原的哀悼。《招隐士》首句云,“桂树丛生兮山之幽”,下文又两处有“攀援桂枝兮聊淹留”之句,所以刘禹锡诗中以桂树指代《招隐士》篇。《招隐士》虽然篇章短小,但情辞悱恻动人,为后代所传诵。篇中“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两句尤为后世文人所赏爱,乐府杂曲歌辞有《王孙游》曲,南齐谢朓与王融、唐崔国辅均有歌词,即从此两句衍化出来。(见《乐府诗集》卷七四)次句意思是说,《招隐士》是淮南小山的歌词。《梅花落》曲原出塞北,歌咏梅花,《招隐士》出自淮南王门下,屡屡咏及桂树,它们与《杨柳枝词》(咏柳)都以树木为歌咏对象,在内容上有相通的地方,所以刘禹锡拿它们来与《杨柳枝词》相比。
《梅花落》、《招隐士》虽是产生于西汉的作品,但长久流传后世,到唐朝仍为人们所吟唱传诵。唐代文士不但写《梅花落》、《王孙游》乐府古题诗,而且在其他篇什中也常咏及这两个作品。如李白诗云:“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与史郎中钦听黄鹤楼上吹笛》)“落梅花”即指奏《梅花落》曲。王维诗云:“春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送别》)即化用《招隐士》句意。这都可以说明这两个作品在唐代的影响。
刘禹锡固然也重视这两个作品的历史地位和长远影响,但他本着文学必须创新的原则,向时人提出:“请君莫奏前朝曲,听唱新翻杨柳枝。”指出:《梅花落》、《招隐士》这两个作品毕竟是前朝之曲,不要再奏了,现在还是听他改旧翻新的《杨柳枝词》吧。《折杨柳》原来也是乐府旧曲。乐府横吹曲中有《折杨柳》曲,鼓角横吹曲中有《折杨柳歌辞》、《折杨柳枝词》,相和歌辞中有《折杨柳行》,清商曲辞中有《月节折杨柳歌》,其歌辞大抵是汉魏六朝的作品,都用五言古体来抒写。唐代不少文人所作《杨柳枝词》,从白居易、刘禹锡以至晚唐的李商隐、温庭筠、薛能等的许多作品,却都用七言近体的七绝形式来写作,虽然内容仍咏杨柳或与杨柳有关的事物,在形式上确是翻新了。唐人常用绝句配乐演唱,七绝尤多。《乐府诗集》都编入近代曲辞,表明它们是隋唐时代的新曲调。
刘禹锡晚年与白居易唱和酬答,白居易有《杨柳枝》组诗八首,其第一首云:“《六么》《水调》家家唱,《白雪》《梅花》处处吹。古歌旧曲君休听,听取新翻《杨柳枝》。”刘禹锡的《杨柳枝》组诗九首,就是与白居易唱和之作,因此首篇“塞北梅花”一章,在构思、造语上都非常接近。比较起来,刘的“请君莫奏”二句比白的“古歌旧曲”二句,语言更为精警动人,因而赢得更多读者的喜爱。这两句诗,不仅概括了诗人的创作精神,而且那些致力于推陈出新的人们,也都可以借用它们来抒发自己的胸怀,因此可说含蕴丰富,饶有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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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禹锡(772年~842年),字梦得,籍贯河南洛阳,生于河南郑州荥阳,自述“家本荥上,籍占洛阳” ,自称是汉中山靖王后裔。唐朝时期大臣、文学家、哲学家,有“诗豪”之称。他的家庭是一个世代以儒学相传的书香门第。政治上主张革新,是王叔文派政治革新活动的中心人物之一。后来永贞革新失败被贬为朗州司马(今湖南常德)。据湖南常德历史学家、收藏家周新国先生考证刘禹锡被贬为朗州司马其间写了著名的“汉寿城春望”。
月日,愈再拜:天地之滨,大江之濆,有怪物焉,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于天不难也。
其不及水,盖寻常尺寸之间耳,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然其穷涸,不能自致乎水,为獱獭之笑者,盖十八九矣。如有力者,哀其穷而运转之,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然是物也,负其异於众也,且曰:“烂死于沙泥,吾宁乐之;若俯首贴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是以有力者遇之,熟视之若无睹也。其死其生,固不可知也。
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聊试仰首一鸣号焉,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一投足之劳,而转之清波乎?其哀之,命也;其不哀之,命也;知其在命,而且鸣号之者,亦命也。
愈今者,实有类于是,是以忘其疏愚之罪,而有是说焉。阁下其亦怜察之。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