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碧绿的淮水映照着屋门,我挽留的心意十分诚恳。
明月代我为客人送行,我的心绪却如春潮翻滚不息。
注释
郭司仓:作者的朋友。司仓,管理仓库的小官。
淮(huái)水:淮河,发源于河南桐柏山,流经安徽、江苏,注入长江。
留骑(jì):留客的意思。骑,坐骑。
良掾(yuàn):好官吏,此指郭司仓。掾,古代府、州、县属官的通称。
参考资料:
这是一首表达友谊的作品,是一首送别诗。全篇写出了诗人对朋友的深厚感情,感情表达得十分细致。
诗的开头用了画意般的描写,点明时间和地点。这是临水的地方,淮河碧绿的颜色被映在门上,应该是晚上吧,白天太阳下水的影子应该是闪烁不定的,不能看清楚颜色。只有静夜下平静的水面才会将绿色抹在人家的门户上吧。当然做这个推测,也因为诗人后面还写有留客的句子,应该天色已晚主客都有了不便之处,诗人才会生出挽留的心意吧。后面的两个短句都有祝福的意思。尤其用渐渐高升的明月来比喻朋友将要得到的发展,表明诗人不但希望他能高官厚禄,而且希望他能成为清正廉明的好官,诗人真是在用善良的心对待朋友。春季的淮河潮水会夜夜高涨,诗人用潮水来形容自己对朋友的思念之心,这里即使有夸张地一面,但是也很形象化了那看不见的心绪,诗人的思念一下子变生动了。比喻的作用有说明,也有加深理解的一面。
作者以淮水之绿表明主人留客之心殷殷切切,以明月、春潮来表达分别之愁,从环境入手,让周围景物表达出自己的心情和思想,这种手法在王昌龄送别诗中占大多数。
这首作品里对朋友的心意写得具体又深厚,选材有特点,而且素材的针对性也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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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昌龄 (698— 756),字少伯,河东晋阳(今山西太原)人。盛唐著名边塞诗人,后人誉为“七绝圣手”。早年贫贱,困于农耕,而立之年,始中进士。初任秘书省校书郎,又中博学宏辞,授汜水尉,因事贬岭南。与李白、高适、王维、王之涣、岑参等交厚。开元末返长安,改授江宁丞。被谤谪龙标尉。安史乱起,为刺史闾丘晓所杀。其诗以七绝见长,尤以登第之前赴西北边塞所作边塞诗最著,有“诗家夫子王江宁”之誉(亦有“诗家天子王江宁”的说法)。
散幽经以验物,伟胎化之仙禽。钟浮旷之藻质,抱清迥之明心。指蓬壶而翻翰,望昆阆而扬音。澘日域以回骛,穷天步而高寻。践神区其既远,积灵祀而方多。精含丹而星曜,顶凝紫而烟华。引员吭之纤婉,顿修趾之洪姱。叠霜毛而弄影,振玉羽而临霞。朝戏于芝田,夕饮乎瑶池。厌江海而游泽,掩云罗而见羁。去帝乡之岑寂,归人寰之喧卑。岁峥嵘而愁暮,心惆怅而哀离。
于是穷阴杀节,急景凋年。骫沙振野,箕风动天。严严苦雾,皎皎悲泉。冰塞长河,雪满群山。既而氛昏夜歇,景物澄廓。星翻汉回,晓月将落。感寒鸡之早晨,怜霜雁之违漠。临惊风之萧条,对流光之照灼。唳清响于丹墀,舞飞容于金阁。始连轩以凤跄,终宛转而龙跃。踯躅徘徊,振迅腾摧。惊身蓬集,矫翅雪飞。离纲别赴,合绪相依。将兴中止,若往而归。飒沓矜顾,迁延迟暮。逸翮后尘,翱翥先路。指会规翔,临岐矩步。态有遗妍,貌无停趣。奔机逗节,角睐分形。长扬缓骛,并翼连声。轻迹凌乱,浮影交横。众变繁姿,参差洊密。烟交雾凝,若无毛质。风去雨还,不可谈悉。既散魂而荡目,迷不知其所之。忽星离而云罢,整神容而自持。仰天居之崇绝,更惆怅以惊思。
当是时也,燕姬色沮,巴童心耻。巾拂两停,丸剑双止。虽邯郸其敢伦,岂阳阿之能拟。入卫国而乘轩,出吴都而倾市。守驯养于千龄,结长悲于万里。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