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李白、杜甫诗文并在,犹如万丈光芒照耀了诗坛。却不知轻薄文人愚昧无知,怎么能使用陈旧的诋毁之辞去中伤他们?就像那蚂蚁企图去摇撼大树,可笑他们也不估量一下自己。虽然我生活在李杜之后,但我常常追思仰慕着他们。晚上也常常梦见他们,醒来想着却又模糊不清。李白杜甫的文章像大禹劈山治水一样立下了不朽的勋绩,但只留下了一些斧凿的痕迹,人们已经难以见到当时的治水的运作过程了。遥想当年他们挥动着摩天巨斧,山崖峭壁一下子劈开了,被阻遏的洪水便倾泻出来,天地间回荡着山崩地裂的巨响。但就是这样的两位夫子,处境却大抵都冷落困顿;仿佛是天帝为了要他们作诗有所成就,就故意让他们崛起而又困顿。他们犹如被剪了羽毛被囚禁进了笼中的鸟儿一样,不得展翅翱翔,只能痛苦地看着外边百鸟自由自在地飞翔。他们一生写了千万篇优美的诗歌,如金薤美玉一样美好贵重,但其中多数好像被天上的仙官派遣神兵收取去了一样,流传在人间的,只不过是泰山的毫末之微而已。我恨不得生出两个翅膀,追求他们的境界,哪怕出于八方荒远之地。我终于能与前辈诗人精诚感通,于是,千奇百怪的诗境便进入心里:反手拔出大海中长鲸的利齿,高举大瓢,畅饮天宫中的仙酒,忽然腾身而起,遨游于广漠无穷的天宇中,自由自在,发天籁之音,甚至连织女所制的天衣也不屑去穿了。我回头对地上的你说,不要老是钻到书堆中寻章摘句,忙碌经营,还是和我一起向李、杜学习,在诗歌的广阔天地中高高飞翔吧。
注释
调:调侃,调笑,戏谑。张籍(768—830),字文昌,唐代诗人。历官太常寺太祝、水部员外郎、终国子司业。
文章:此指诗篇。光焰:一作“光芒”。
群儿:指“谤伤”李白杜甫的人。前人认为主要是指元稹、白居易等。
蚍蜉:蚁类,常在松树根部营巢。
伊:发语词。
“徒观”两句:比喻“李杜文章”如同大禹治水疏通江河,后人虽能看到其成就,却无法目睹当时鬼斧神工的开辟情景了。
“想当”四句:想像禹治水时劈山凿石、声震天宇的情景。划:劈开。雷硠:山崩之声。
“唯此”以下十二句:说天帝想要好诗歌,就派李、杜到人间受苦,还故意折断他们的羽毛,剥夺他们的自由,让他们经受挫折坎坷磨难,从而创作出精金美玉般的绝代诗篇。然后又派天神取走了。现在遗留在人世的只不过“太山一毫芒”而已,尚且如此高不可及。金薤:书。古有薤叶书。又有薤叶形的金片,俗语称金叶子。琳琅:美玉石。此以金玉喻“李杜文章”,并言李杜诗篇播于金石。六丁、雷电:皆传说之天神。
八荒:古人以为九州在四海之内,而四海又在八荒之内。
“精诚”两句:言忽然悟得“李杜文章”之妙。犹今言灵感忽至。
“刺手”四句:比喻李、杜诗的创作境界。汗漫:广漠无边之处。《淮南子·道应训》:卢敖游于北海,遇异人,欲与交友,其人笑曰:“嘻!子中州之民,宁肯而远至于此。……吾与汗漫期于九垓之外,吾不可以久驻。”织女襄:《诗经·小雅·大东》:“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郑玄注:“襄:驾也。驾,谓更其肆也。从旦至暮七辰,辰一移,因谓之七襄。”按:织女,谓织女星。肆,谓星宿所舍,即星次。此句夸言神游物外,连织女星的车驾都不乘坐了。意谓超越了织女星运行的范围。
地上友:指张籍。经营:此谓构思。
乞:此谓送给。如杜甫《戏简郑广文虔兼呈苏司业源明》:“赖有苏司业,时时乞酒钱”。颉颃:上下飞翔。上飞曰颉,下飞曰颃。
参考资料:
李白和杜甫的诗歌成就,在盛行王、孟和元、白诗风的中唐时期,往往不被重视,甚至还受到一些人的贬损。韩愈在这首诗中,热情地赞美李白和杜甫的诗文,表现出高度倾慕之情。在对李、杜诗歌的评价问题上,韩愈要比同时的人高明许多。
此诗可分为三段。前六句为第一段。作者对李、杜诗文作出了极高的评价,并讥斥“群儿”抵毁前辈是多么无知可笑。“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二句,已成为对这两位伟大诗人的千古定评了。中间二十二句为第二段。力写对李、杜的钦仰,赞美他们诗歌的高度成就。其中“伊我”十句,作者感叹生于李、杜之后,只好在梦中瞻仰他们的风采。特别是读到李、杜天才横溢的诗篇时,便不禁追想起他们兴酣落笔的情景。“惟此”六句,感慨李、杜生前不遇。天帝要使诗人永不停止歌唱,便故意给予他们升沉不定的命运。
“平生”六句,作者叹惜李、杜的诗文多已散佚。末十二句为第三段。“我愿”八句,写自己努力去追随李、杜。诗人希望能生出两翅,在天地中追寻李、杜诗歌的精神。他最后四句点题。诗人恳切地劝导老朋友张籍不要忙于经营章句,要大力向李、杜学习。
韩愈在中唐诗坛上,开创了一个重要的流派。叶燮《原诗》说:“韩诗为唐诗之一大变。其力大,其思雄。”诗人以其雄健的笔力,凌厉的气势,驱使宇宙万象进入诗中,表现了宏阔奇伟的艺术境界。这对纠正大历以来诗坛软熟浅露的诗风,是有着积极作用的。而《调张籍》就正像诗界异军突起的一篇宣言,它本身最能体现出韩诗奇崛雄浑的诗风。
诗人笔势波澜壮阔,恣肆纵横,全诗如长江大河浩浩荡荡,奔流直下,而其中又曲折盘旋,激溅飞泻,变态万状。如第二段中,极写李、杜创作“施手时”情景,气势宏伟,境界阔大。突然,笔锋急转:“惟此两夫子,家居率荒凉。”豪情壮气一变而为感喟苍凉,所谓“勒奔马于嘘吸之间”,非有极大神力者不能臻此。下边第三段“我愿”数句,又再作转折,由李、杜而写及自己,驰骋于碧海苍天之中,诗歌的内涵显得更为深厚。诗人并没有让江河横溢,一往不收,他力束狂澜,迫使汹涌的流水循着河道前泻。此诗在命题立意、结构布局、遣词造句上,处处显示出作者独具的匠心。如诗中三个段落,回环相扣,展转相生。全诗寓纵横变化于规矩方圆之中,非有极深功力者不能臻此。
尤可注意的是,诗中充满了探险入幽的奇思冥想。第一段六句,纯为议论。自第二段始,运笔出神入化,简直令人眼花缭乱。“想当施手时,巨刃磨天扬。垠崖划崩豁,乾坤摆雷硠。”用大禹凿山导河来形容李、杜下笔为文,这种匪夷所思的奇特的想象,决不是一般诗人所能有的。诗人写自己对李、杜的追慕是那样狂热:“我愿生两翅,捕逐出八荒。”他长出了如云般的长翮大翼,乘风振奋,出六合,绝浮尘,探索李、杜艺术的精魂。追求的结果是“百怪入我肠”。此“百怪”可真名不虚说,既有“刺手拔鲸牙,举瓢酌天浆”,又有“腾身跨汗漫,不着织女襄”。下海上天,想象非常神奇。而且诗人之奇思,雄阔壮丽。韩诗曰奇曰雄,通过此诗可见其风格特色。
诗人这种神奇的想象,每借助于夸张和比喻的艺术手法,就是前人所盛称的“以想象出诙诡”。诗人这样写那些妄图诋毁李、杜的轻薄后生:“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设喻贴切,形象生新,后世提炼为成语,早已家喻户晓了。诗中万丈光焰,磨天巨刃,乾坤间的巨响,太山、长鲸等瑰玮奇丽的事物,都被用来设喻,使诗歌磅礴的气势和诡丽的境界得到充分的表现。
此诗乃“论诗”之作。朱彝尊《批韩诗》中所谓的“别调”,其实应是议论诗中的“正格”,那就是以形象为议论。在此诗中,作者通过丰富的想象和夸张、比喻等表现手法,在塑造李白、杜甫及其诗歌的艺术形象的同时,也塑造出作者其人及其诗歌的艺术形象,生动地表达出诗人对诗歌的一些精到的见解,这正是此诗在思想上和艺术上值得珍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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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768年-824年12月25日),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自称“祖籍昌黎郡”,世称“韩昌黎”、“昌黎先生”。唐代中期大臣,文学家、思想家、政治家,秘书郎韩仲卿之子。元和十二年(817年),出任宰相裴度行军司马,从平“淮西之乱”。直言谏迎佛骨,贬为潮州刺史。宦海沉浮,累迁吏部侍郎,人称“韩吏部”。长庆四年(824年),韩愈病逝,年五十七,追赠礼部尚书,谥号为“文”,故称“韩文公”。元丰元年(1078年),追封昌黎郡伯,并从祀孔庙。韩愈作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名列“唐宋八大家”之首,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与柳宗元并称“韩柳”,与柳宗元、欧阳修和苏轼并称“千古文章四大家”。倡导“文道合一”、“气盛言宜”、“务去陈言”、“文从字顺”等写作理论,对后人具有指导意义。著有《韩昌黎集》等。
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具兴。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制,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属予作文以记之。(具 通:俱)
予观夫巴陵胜状,在洞庭一湖。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朝晖夕阴,气象万千。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前人之述备矣。然则北通巫峡,南极潇湘,迁客骚人,多会于此,览物之情,得无异乎?
若夫淫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日星隐曜,山岳潜形;商旅不行,樯倾楫摧;薄暮冥冥,虎啸猿啼。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隐曜 一作:隐耀;淫雨 通:霪雨)
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而或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渔歌互答,此乐何极!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
嗟夫!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时六年九月十五日。
夫凌云概日,由余之所未窥;千门万户,张衡之所曾赋。周王璧台之上,汉帝金屋之中,玉树以珊瑚为枝,珠帘以玳瑁为匣。其中有丽人焉。其人也:五陵豪族,充选掖庭;四姓良家,驰名永巷。亦有颖川新市、河间观津,本号娇娥,曾名巧笑。楚王宫里,无不推其细腰;卫国佳人,俱言讶其纤手。阅诗敦礼,岂东邻之自媒;婉约风流,异西施之被教。弟兄协律,生小学歌;少长河阳,由来能舞。琵琶新曲,无待石崇;箜篌杂引,非关曹植。传鼓瑟于杨家,得吹箫于秦女。
至若宠闻长乐,陈后知而不平;画出天仙,阏氏览而遥妒。至若东邻巧笑,来侍寝于更衣;西子微颦,得横陈于甲帐。陪游馺娑,骋纤腰于结风;长乐鸳鸯,奏新声于度曲。妆鸣蝉之薄鬓,照堕马之垂鬟。反插金钿,横抽宝树。南都石黛,最发双蛾;北地燕脂,偏开两靥。亦有岭上仙童,分丸魏帝;腰中宝风,授历轩辕。金星将婺女争华,麝月与嫦娥竞爽。惊鸾冶袖,时飘韩掾之香;飞燕长裾,宜结陈王之佩。虽非图画,入甘泉而不分;言异神仙,戏阳台而无别。真可谓倾国倾城,无对无双者也。加以天时开朗,逸思雕华,妙解文章,尤工诗赋。琉璃砚匣,终日随身;翡翠笔床,无时离手。清文满箧,非惟芍药之花;新制连篇,宁止蒲萄之树。九日登高,时有缘情之作;万年公主,非无累德之辞。其佳丽也如彼,其才情也如此。
既而椒宫宛转,柘馆阴岑,绛鹤晨严,铜蠡昼静。三星未夕,不事怀衾;五日尤赊,谁能理曲。优游少托,寂寞多闲。厌长乐之疏钟,劳中宫之缓箭。纤腰无力,怯南阳之捣衣;生长深宫,笑扶风之织锦。虽复投壶玉女,为观尽于百骁;争博齐姬,心赏穷于六箸。无怡神于暇景,惟属意于新诗。庶得代彼皋苏,微蠲愁疾。但往世名篇,当今巧制,分诸麟阁,散在鸿都。不藉篇章,无由披览。
于是燃指瞑写,弄笔晨书,撰录艳歌,凡为十卷。曾无忝于雅颂,亦靡滥于风人,泾渭之间,如斯而已。
于是丽以金箱,装之宝轴。三台妙迹,龙伸蠼屈之书;五色花笺,河北胶东之纸。高楼红粉,仍定鱼鲁之文;辟恶生香,聊防羽陵之蠹。灵飞太甲,高擅玉函;鸿烈仙方,长推丹枕。至如青牛帐里,馀曲既终;朱鸟窗前,新妆已竟。放当开兹缥帙,散此绦绳,永对玩于书帷,长循环于纤手。岂如邓学春秋,儒者之功难习;窦专黄老,金丹之术不成。因胜西蜀豪家,托情穷于鲁殿;东储甲观,流咏止于洞箫。娈彼诸嫉,聊同弃日,猗欤彤管,无或讥焉。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 ,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