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笛声像裂石穿云一样高亢,笛子横吹,音调就更雅正了。就像下了霜的天气里的大漠,连鹧鹕也想要飞舞了。凤凰台上黑云遮盖,梅花竟被惊动,化为黄昏的雪花。人声都没了,笛子的声音把江楼上的月亮都吹落了。
注释
裂石穿云:形容笛声高亢。
玉管:笛的美称。
横:横吹。
清更洁:形容格调清雅纯正。
凤凰台:故址在今南京西南角,六朝宋时所建。相传建前该处有凤凰飞集,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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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随着演奏或歌唱的进行,它也随之消失在茫茫太空。古人为了表达把优美动人的音乐“留住”的意愿,就有了“余音绕梁”的神话故事:《列子·汤问》中说“昔韩娥东之齐,匮粮,过雍门,鬻歌假食,既去而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左右以其人弗去。”然而白朴的《驻马听·吹》这首小令却为读者“录”下了一段历数百年而不息的笛曲,使人们至今依然能够感受到这支笛曲的荡气回肠、悠扬嘹亮的旋律。
“驻马听”是这首小令的曲牌。这首小令起句别致,先以比喻描绘其声,再言其声缘于何物,作品基调奇特、浓烈。以“霜天沙漠,鹧鸪风里欲偏斜”比喻乐声的意境及其使闻者动情的魅力。“一声吹落江楼月”,以夸张手法引出想象的世界,曲终而意韵不绝。“梅花惊作黄昏雪”,满树梅花竟然闻笛声而惊落,飘飘洒洒如黄昏时的雪花。笛声使梅花有了人的情感,形象地显现了乐声的艺术魅力。
这首小令,通过对笛声的描绘表现了吹笛人的高超演技。作者运用通感的手法,借助想象和比喻,立体地再现了悠扬清雅的笛曲。这笛声可听——“裂石穿云”“清更洁”;这笛声可见——从苍凉、悠远、凄清的笛声中,读者似乎看到了“霜天”的凄清,“沙漠”的旷远,“鹧鸪”的低回翻飞;这笛声可感——笛声具有“感天地,泣鬼神”的艺术魅力,使得因为美妙的笛曲遏止的行云把凤凰台都遮住,满树梅花感动得纷纷飘落,化作黄昏的片片飞雪,感到“暗香浮动”送来的阵阵幽香。全曲虽然很短,但却包蕴十分丰富,层次分明而衔接浑成。一、二句写笛声响起,突兀而起,将“裂石穿云”这一异常鲜明而突出的形象比喻突如其来地布陈于读者的面前,“苦调凄金石”的音响效果和“石破天惊逗秋雨”的形象效果充分调动了读者的听觉和视觉,高度集中于这支响彻云霄的笛曲上;中间四句写笛曲吹奏,作者用了“霜天”、“沙漠”、“鹧鸪”、“暮云”、“梅花”等视觉形象,让读者通过联想感受笛曲的苍凉、旷远、凄清的意境以及摄魂夺魄的艺术魅力;以凤凰台上箫史、弄玉的历史典故暗示吹奏者具有仙人一般非同凡响的高超技艺;结尾两句写曲终,以极度夸张的“落月”效果收束全篇。在万籁俱寂之中,悠悠笛曲竟将挂在楼头的江月悄悄吹落。月落无声,映衬出笛声的魅力无穷,仿佛世界万物都深深地沉浸于乐声的感动之中。神思绵缈,意境悠远,余音绕梁,完成了对笛声艺术魅力的刻画和渲染。作者在短短的八句中,写出了三个阶段笛声的变化特点:起处的突兀,中间的丰富,结尾的余韵;更以丰富的联想,贴切的比喻,生动的夸张,自然巧妙、毫无斧凿之痕的用典写出了自己对笛曲的独特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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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朴(1226—约1306) 原名恒,字仁甫,后改名朴,字太素,号兰谷。汉族,祖籍隩州(今山西河曲附近),后徙居真定(今河北正定县),晚岁寓居金陵(今南京市),终身未仕。他是元代著名的文学家、曲作家、杂剧家,与关汉卿、马致远、郑光祖合称为元曲四大家。代表作主要有《唐明皇秋夜梧桐雨》、《裴少俊墙头马上》、《董月英花月东墙记》等。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民将筑台于夏氏。及陈,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宾不见。
单子归,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王曰:“何故?”对曰:“夫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节解而备藏,陨霜而冬裘具,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时儆曰:“收而场功,待而畚梮,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今陈国火朝觌矣,而道路若塞,野场若弃,泽不陂障,川无舟梁,是废先王之教也。”
“《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其余无非谷土,民无悬耜,野无奥草。不夺民时,不蔑民功。有优无匮,有逸无罢。国有班事,县有序民。’今陈国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民罢于逸乐,是弃先王之法制也。
“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候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途,司寇诘奸,虞人入材,甸人积薪,火师监燎,水师监濯,膳宰致饔,廪人献饩,司马陈刍,工人展车,百官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上卿监之。若王巡守,则君亲监之。’今虽朝也不才,有分族于周,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
“《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淫,故凡我造国,无从非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今陈侯不念胤续之常,弃其伉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嫔姓矣乎?陈,我大姬之后也。弃衮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简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
“昔先王之教,懋帅其德也,犹恐殒越。若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国?居大国之 ,而无此四者,其能久乎?”
六年,单子如楚。八年,陈侯杀于夏氏。九年,楚子入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