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酒杯中的酒香正浓,而春色更令我陶醉。一边喝酒一边赏春,花的美比酒更能醉人,跟随我的书童,边看边喝兴致无穷,和谁一起回去呢,青山一带来相送。归来途中,虽微有醉意,却一点也不疲倦,步履轻快,仿佛如列子御风而行,飘然欲仙。
注释
双调:十二宫调之一,是元曲常用宫调。殿前欢:曲牌名。小令兼用。入双调。
春色:此处指酒。宋代安定郡王用黄柑酿酒,名为“洞庭春色”。一说即指春天色彩,亦通。山翁:指山简,字季伦。晋时镇守襄阳,好酒,常出游,并常醉酒而归。
花梢:指花木的枝梢。
奚童:小童仆,书童。
列子:即列御寇,战国时郑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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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文人墨客常常借酒抒怀,使得酒成就了“钓诗钩”的美名。这篇《殿前欢》正是卢挚乘着酒兴挥洒而成的作品。这首小令写作者携酒游山,任性自然之乐。曲子开篇就带浓浓醉意,而后极力渲染率情任意的醉翁之态,意态飘逸。
“酒杯浓。一葫芦春色醉山翁,一葫芦酒压花梢重。”开篇三句渗透着浓醇的酒香,满目春色尽在酒中。醉后的卢挚品味出欧阳修“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的意趣来。一杯接一杯的美酒,蕴藏着生机勃勃的大地和花枝叶茂的美景。酒“钓”出了春景和醉趣,作者将酒葫芦挂在枝丫上,显示出自己率真自然的醉翁情态。不仅作者自己如此,连书童也兴致高昂:“随我奚童,葫芦干、兴不穷。”两人就算喝尽了葫芦中的美酒,兴致也依然高昂。这时候酒已非必要的存在,作者因酒兴而诗意大发,畅游山水间,忘记了俗世的杂念,变得无拘无束。
“谁人共,一带青山送。”此时他已与自然融为一体,达到物我合一的境界,于是有了“乘风列子,列子乘风”这样的妙句。列子名列御寇,是传说中得道的“至人”,是“任真脱俗”的代表。此处借用列子的故事来表现自己饮酒之后所达到的冲而不薄,淡而有味的精神境界。卢挚正如其笔下的醉翁一般,既不追求“桃花源”式的理想,他所表现出来的超然也并不是另有寄托,别有怀抱。官运尚算亨通的他,并没有矫揉造作地强诉愁思,而是表达一种纯净无忧的情怀。他饮酒不是为了排解忧郁,而是为了享受独酌的乐趣。以“酒”贯穿全篇,是这首小令的特色。卢挚处处将情绪的表达与“酒兴”结合起来,使整首曲子读来酣畅淋漓。最后两句句式反复,又增加了几分洒脱之趣。
卢挚是元代早期散曲作家“清丽派”有影响的人物,但他的“清丽”还没有像以后散曲那样过多地向词靠近。此曲体现了散曲特有的灏烂放达之趣。如“葫芦”一词在全曲中重复出现三次,这种情况是作诗词的大忌,然却是散曲特有的风味。这种以“葫芦”为语脉串通全篇,紧扣“酒杯浓”层层递进展开的作法颇得酣畅爽快的曲旨。而曲尾颠倒反复的句式更增加了全曲的洒脱之趣。此外,清丽之中而兼豪放,也是疏斋散曲的一大特色,此曲以“清”为里,以“放”为面,作者是在“我”的抒展中进入“冲虚”之境的。这种悠远和安宁与诗词大多以一种含蓄的内向深化而进入“超然”之境迥异其趣。
参考资料:
卢挚(1242-1314),字处道,一字莘老;号疏斋,又号蒿翁。元代涿郡(今河北省涿县)人。至元5年(1268)进士,任过廉访使、翰林学士。诗文与刘因、姚燧齐名,世称“刘卢”、“姚卢”。与白朴、马致远、珠帘秀均有交往。散曲如今仅存小令。著有《疏斋集》(已佚)《文心选诀》《文章宗旨》,传世散曲一百二十首。有的写山林逸趣,有的写诗酒生活,而较多的是“怀古”,抒发对故国的怀念。今人有《卢疏斋集辑存》,《全元散曲》录存其小令。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愈与吴郡张籍阅家中旧书,得李翰所为《张巡传》。翰以文章自名,为此传颇详密。然尚恨有阙者:不为许远立传,又不载雷万春事首尾。
远虽材若不及巡者,开门纳巡,位本在巡上。授之柄而处其下,无所疑忌,竟与巡俱守死,成功名,城陷而虏,与巡死先后异耳。两家子弟材智下,不能通知二父志,以为巡死而远就虏,疑畏死而辞服于贼。远诚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爱之肉,以与贼抗而不降乎?当其围守时,外无蚍蜉蚁子之援,所欲忠者,国与主耳,而贼语以国亡主灭。远见救援不至,而贼来益众,必以其言为信;外无待而犹死守,人相食且尽,虽愚人亦能数日而知死所矣。远之不畏死亦明矣!乌有城坏其徒俱死,独蒙愧耻求活?虽至愚者不忍为,呜呼!而谓远之贤而为之邪?
说者又谓远与巡分城而守,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此又与儿童之见无异。人之将死,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绳而绝之,其绝必有处。观者见其然,从而尤之,其亦不达于理矣!小人之好议论,不乐成人之美,如是哉!如巡、远之所成就,如此卓卓,犹不得免,其他则又何说!
当二公之初守也,宁能知人之卒不救,弃城而逆遁?苟此不能守,虽避之他处何益?及其无救而且穷也,将其创残饿羸之余,虽欲去,必不达。二公之贤,其讲之精矣!守一城,捍天下,以千百就尽之卒,战百万日滋之师,蔽遮江淮,沮遏其势,天下之不亡,其谁之功也!当是时,弃城而图存者,不可一二数;擅强兵坐而观者,相环也。不追议此,而责二公以死守,亦见其自比于逆乱,设淫辞而助之攻也。
愈尝从事于汴徐二府,屡道于两府间,亲祭于其所谓双庙者。其老人往往说巡、远时事云: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贺兰嫉巡、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爱霁云之勇且壮,不听其语,强留之,具食与乐,延霁云坐。霁云慷慨语曰:“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图,矢着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愈贞元中过泗州,船上人犹指以相语。城陷,贼以刃胁降巡,巡不屈,即牵去,将斩之;又降霁云,云未应。巡呼云曰:“南八,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云笑曰:“欲将以有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即不屈。
张籍曰:“有于嵩者,少依于巡;及巡起事,嵩常在围中。籍大历中于和州乌江县见嵩,嵩时年六十余矣。以巡初尝得临涣县尉,好学无所不读。籍时尚小,粗问巡、远事,不能细也。云:巡长七尺余,须髯若神。尝见嵩读《汉书》,谓嵩曰:“何为久读此?“嵩曰:“未熟也。“巡曰:“吾于书读不过三遍,终身不忘也。“因诵嵩所读书,尽卷不错一字。嵩惊,以为巡偶熟此卷,因乱抽他帙以试,无不尽然。嵩又取架上诸书试以问巡,巡应口诵无疑。嵩从巡久,亦不见巡常读书也。为文章,操纸笔立书,未尝起草。初守睢阳时,士卒仅万人,城中居人户,亦且数万,巡因一见问姓名,其后无不识者。巡怒,须髯辄张。及城陷,贼缚巡等数十人坐,且将戮。巡起旋,其众见巡起,或起或泣。巡曰:“汝勿怖!死,命也。“众泣不能仰视。巡就戮时,颜色不乱,阳阳如平常。远宽厚长者,貌如其心;与巡同年生,月日后于巡,呼巡为兄,死时年四十九。”嵩贞元初死于亳宋间。或传嵩有田在亳宋间,武人夺而有之,嵩将诣州讼理,为所杀。嵩无子。张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