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邴(1085-1146), 字汉老,号龙龛居士。济州任城人。生于宋神宗元丰八年,卒于高宗绍兴十六年,年六十二岁。崇宁五年,1106年举进士第。累迁翰林学士。高宗即位,擢兵部侍郎,兼直学士院。苗傅、刘正彦反,邴谕以逆顺祸福之理,且密劝殿帅王元,俾以禁旅击贼。后为资政殿学士,上战阵、守备、措画、绥怀各五事,不报。闲居十七年,卒於泉州。谥文敏。邴著有草堂集一百卷,《宋史本传》传于世。存词8首。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